市园林绿化局将对全市公园进行分类分级管理
时间:2016-03-17 16:03:06 浏览:0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公园精细化、差异化管理,近日,市园林绿化局制定出台《北京市公园分类分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全市公园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办法》规定,凡符合标准的公园应申请登记注册,由市园林绿化局予以确认并公布。按照公园承担的主要功能及公园管理水平将全市公园分为五类三级,“五类”为综合公园、社区公园、历史名园、主题文化公园、生态公园;“三级”为一级、二级、三级。市园林绿化局每年将组织专家对提出升级申请和新注册的公园进行等级确定,对已经定级公园进行抽检,被抽检公园的品质及管理水平达不到其等级要求的,市园林绿化局将提出整改要求,整改不到位的将予以降级。注册公园在分类分级基础上,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实行分区管理。《办法》自2016年4月1日起执行。